当前位置:首页
> 政府信息公开 > 公告公示
索引号: 002482082/2024-00115 文件编号: 发布机构: 省教育厅
生成日期: 2024-04-30 主题分类: 教育 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
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杭州市拱墅区等9个县(市、区)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(市、区)省级评估实地核查的通告
发布日期: 2024-04-30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根据教育部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》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《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(市、区)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研究,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至17日,对杭州市拱墅区等9个县(市、区)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(市、区)省级评估实地核查。具体名单通告如下:

杭州市拱墅区、杭州市临安区、余姚市、慈溪市、宁海县、象山县、嘉兴市秀洲区、浦江县、开化县。

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:0571-88008922,电子邮箱:ddc@zjedu.gov.cn。

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
2024年4月30日

分享到:
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本页】